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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流程

辦理死亡登記

在香港,死亡基本可分為「自然死亡」及「非自然死亡」兩大類: 

自然死亡

在本港醫院入院超過24小時後死亡,死因明確或因與相關病歷引致死亡的,即屬自然死亡個案。最後診斷及確定死者死因的註冊醫生,會向死者家屬簽發以下死亡文件:

表格18 - 死因醫學證明書 (俗稱 : 醫生紙) Medical Certificate of the Cause of Death

 

如家屬向醫生表明會為死者申請火葬,醫生會多簽發另一張文件:

表格2 - 醫生證明書 (火葬) (俗稱 : 火葬紙) Medical Certificate (Cremation)

 

家屬可將上述文件及死者身份證交給我們,我們會替家屬到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手續,並領取死亡證。

港島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

電話:2961 8841

 

九龍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地址:
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

電話:2368 4706

非自然死亡

並非於醫院內死亡或入院未滿24小時而未能確定死因,或因意外、瘁死、他殺等可疑情況而導致非自然死亡,遺體會送往公眾殮房,待法醫官進行剖驗(家屬有權向法醫官提出豁免解剖驗屍),死因裁判官會視乎情況(可在裁定死因前)簽發以下文件︰

表格11 - 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 (俗稱 :葬紙/法醫官紙)

 

正式死亡證需等待死因庭判決後(通常需時1至6個月研究死因),死亡登記官會發信通知離世者的家屬,家屬須到生死登記總處辦理領取正式死亡證相關手續。

入境事務處生死登記總處地址:
香港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電話:2867 2784

如何申請土葬

食環署管轄的墳場墓地

如家屬為死者申請食環署管轄的墳場墓地,可交由持牌殮葬商代辦。

殮葬商代表須前往有關的墳場辦事處辦理手續。申請時,須繳交訂明費用及呈交死亡登記證明書或土葬令。但申請於長洲、大澳或梅窩禮智園的公眾墳場土葬必須預先得到當地的鄉事委員會所發的證明信及先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作出的法定聲明文件正本及副本一份,證明死者為離島區原居村民或為當地居民,或為原居村民或當地居民的子女。

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4個墳場:

  1. 和合石墳場(電話:2675 5296)

  2. 長洲墳場(電話:2981 5442)

  3. 大澳墳場(電話:2852 3606)

  4. 梅窩禮智園墳場(電話:2852 3606)

華人永遠墳場土葬墓地

如家屬為死者認購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簡稱:華永會)的墳場墓地,申請人必須親身前往華永會辦事處辦理有關手續,而其轄下有3種土葬墓地可供市民選擇: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轄下4個墳場:

  1. 香港仔華人永遠墳場

  2. 荃灣華人永遠墳場

  3. 柴灣華人永遠墳場

  4. 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

如何申請火葬

在自然死亡個案中辦理死亡證時,我們會取得表格12 - 死因醫學證明書 (俗稱行街紙),之後我們會在同一辦事處向衛生署申領表格3 - 火葬許可證 (俗稱火葬證),當上述兩套文件處理完成,我們便可到食環署櫃台申請火葬。而由死因裁判官簽發之表格11 - 批准屍體埋葬 / 火葬證明書 (俗稱葬紙 / 法醫官紙),則無須辦理死亡證及火葬證,便可直接前往申請火葬。

備註:

  1. 所有食環署的火葬預訂申請,必須先聯絡持牌殮葬商才能辦理預訂火葬爐,因為在預定火葬爐表格上,必須由殮葬商蓋上獲食物環境衞生署認可的殮葬商印鑑。 

  2. 食環署會為申請人在遞交火葬申請日翌日起計15天內提供尚未編配的火化時段,並以登記派籌方式,接受市民在櫃台辦理預訂火化時段手續。另外,市民可在食環署網站查詢即時火葬爐預訂情況。申請人選擇火葬日期時,須確保出殯時間與預訂的火化時段配合,一般在殯儀館舉殯的個案,會於火化日前一晚設靈,翌日出殯前往火葬場進行火化。

  3. 申請人亦可選擇授權持牌殮葬商代其預訂火化時段及日後領取離世者骨灰。

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6個火葬場:

  1. ​歌連臣角火葬場   香港柴灣大潭峽歌連臣角道9號   電話:2556 1377

  2. 鑽石山火葬場   九龍黃大仙蒲崗村道199號   電話:2325 9996

  3. 富山火葬場   新界沙田大圍下城門道   電話:2699 5090

  4. 葵涌火葬場   新界葵涌永孝街11-13號   電話:2614 4390

  5. 和合石火葬場   新界粉嶺和合石橋頭路   電話:2675 5200

  6. 長洲火葬場   長洲西灣長洲山頂道西   電話:2981 5177

安排喪禮

假如逝者在醫院內去世(自然死亡個案),家屬可委託我們考慮以簡約的“院出” 服務在該醫院告別禮堂內進行告別儀式。“簡約之旅”服務一般只適用於在該醫院去世的逝者。而大部分政府醫院都有設置告別禮堂,而且不設租金收費,家屬可在告別禮堂內舉行簡單送別儀式後,把遺體直接送往墳場或火葬場進行土葬或火葬。

設有“告別禮堂”的醫院如下:

港島東 -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
港島西: 葛量洪醫院、瑪麗醫院、東華三院馮堯敬醫院

九龍中: 佛教醫院、伊利沙伯醫院
九龍東: 將軍澳醫院、基督教聯合醫院

九龍西: 明愛醫院、廣華醫院、聖母醫院、仁濟醫院

新界東: 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北區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沙田醫院
新界西: 博愛醫院、屯門醫院

而其他不在上述列表的醫院或公眾殮房,都可以選用簡約之旅服務。

另外,如離世的教友需在宗教場地舉行喪禮,亦可由家屬自己或透過我們聯絡所屬宗教團體作出安排。

如家屬需為逝者於殯儀館內舉殯,根據香港法例規定,從事承辦一切或任何與埋葬或火葬人類遺體有關的人士,其行業或業務須持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的有效殮葬商牌照。全港現有7間持牌殯儀館,均設有獨立的靈寢室及禮堂,和存放及處理遺體的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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